白庄

吸血鬼日行(上)



小吸血鬼金钟大和人类金珉锡的恋爱故事

 
 

带着勋勋勉勉来围观

 
 

现在文思泉涌,讲不准下三个小时后就会出来

 
 

食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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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真的是大啊,金钟大坐着公园树荫底下的木头长椅上,咬了一口冰淇淋,看着被暴晒的地方一阵一阵的热浪,感叹到。


四周一个人都没有,蝉鸣吵得甚至可以忽略掉了。宅鬼金钟大还是觉得很委屈,想他年纪轻轻,才三百多岁一吸血鬼,还没能享受够古董床铺的柔软,就被哥哥赶了出来。


“我像你那么大的时候,才不天天待在家呢!”哥哥金俊勉说教一样的点了点摊在沙发上的金钟大,叹了口气后,同样摊在吴世勋身上。



#与其说金钟大是被念叨着出来的还不如说是因为哥哥和他小男朋友若无旁人他没有眼看而自觉出走#


可是他出来干嘛呢?金钟大吃掉最后一口冰淇淋,拿着小木棍的手撑在腿上,摇摇头赶走身边的蚊子。


找个血仆?天这都什么年代了,动物血也不是不行,冰淇淋和热狗也很好吃的啊!



哥哥第一次出远门,也就捡了一只狼崽子吴世勋回去,从此没羞没臊,他不胜其扰。


现在他也出了一次远门了,要不要也捡一个回去和他们battle?


金钟大嫌弃了自己一下,觉得自己是因为和吴世勋待久了变得幼稚了起来。


说这时迟那时快,正当金钟大觉得四下无人,出于真的不想离开树荫的基本准则,打算施个魔法让小木棍自己走向干垃圾桶(人类要垃圾分类,好麻烦)的时候,人出现了。


金钟大吓了一跳,连忙把木棍好好的拿在手里,还装作若无其事地哼起了小调子,余光却不停的打量着低头走着的那人。

 
 

他踉踉跄跄的,似乎有点不稳。果然是日头太大了吧,什么破天气。


嗯?等会?倒下去了!那人倒下去了啊!


金钟大连忙站起来,随着天气越来越热,除了他还有不远处晕过去的人以外,见不到半个能动的生物的影子。


这可不行啊!善良小金皱起了眉头,在这么毒的太阳下等着人发现他,就算是活了千万岁,法术防御值再高的长老也做不到平安无事,何况是人类呢。


金钟大随手一丢,小木棍稳稳的降落到灰色垃圾桶里。

 
 


大概是吸血鬼居住的屋子偏僻且长年不见阳光,较与其他的地方更加凉爽一点,甚至可以和开足冷气的商场相媲美。


被金钟大“捡回来”的人类正躺在床上,不再灼热的温度似乎让他渐渐好受了起来,呼吸均衡,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捡他回来的金钟大先生坐在床边,双手捂着自己的脸,懊悔不已。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金钟大想。他原本计划是把人类搬到他平时睡觉的那棵树下,然后继续思考鬼生的,没想到一靠近,这人类的气味扑面而来,竟然,竟然该死的甜美!


时代在进步,人类的体液对吸血鬼来说,都是美味的食物。那人满头大汗,可不是香气扑鼻吗?


而且,他长得好帅哦…难怪那么香……



我呸!长得帅有什么用?难不成等他醒来的时候要对他说:你好,因为你又香又帅,我忍不住把你带回来了!


“还要加一句,这里是吸血鬼的家哦,加上一个满月会变身的狼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吴世勋在一旁幸灾乐祸。


金钟大没心情和他斗嘴,深深叹了口气,陷入自闭之中。

 
 

“别愁眉苦脸的啦,不就是带个人回来嘛。”吴世勋插着腰,像是安慰一样的说。


“你说的到轻巧,想想有多少人能接受吸血鬼这个设定的?”


“我啊。”


“你是人吗?”金钟大瞪了他一眼。


“虽然你说的是实话,但是我还是莫名的心情很不好。”吴世勋面无表情的说,“俊勉哥听说你带了个人回来非常激动,大概日落的时候就会从艺术馆回来。”


“干嘛要…”金钟大小声嘟哝,“回来啊……”平时不都是出去两三天的吗。又多了一个人要解释,金钟大心很累。


“什么?”吴世勋没有听清金钟大后面那几个字,下意识觉得金钟大应该也是苦恼于金俊勉对艺术的热忱,于是不满的说:“可能是去看有没有他画的画吧。”


金钟大不想再理他,摆了摆手让他出去。听到房门被合上的声音后,才抬起头,想要再看看那个人类,然后想想该怎么解释。


没料到的是,他一抬头,就对上了床上那个带着笑意的眼睛。


明明吸血鬼是不会出汗没有任何感觉的体质,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金钟大觉得有一滴汗从自己的发梢中流过脸颊。



“所以,你是吸血鬼,对吗?”那人歪了歪头,明媚的说。

 
 



“钟大带了个人回来?在哪呢在哪呢!”金俊勉“嗖”地一下穿门而入,牵着吴世勋的胳膊,不断踮着脚尖在家里环顾着,一脸“给我看看,给我看看”的表情。


“在餐厅呢,不过…”吴世勋露出了一个尴尬的表情,欲言又止,挠了挠头顶,然后说:“人类叫金珉锡,现在的身份估计是,钟大哥的酒友。”


金俊勉:??


这个人类不一般,金俊勉眨眨眼,将信将疑的走向餐厅。

 



 

“古法酿制的酒未经过蒸馏,”背对着餐厅正门的人,也就是金珉锡抬起左手,抿了一抿杯里的浊酒,说:“尽管是这样的酒,也没有烧酒来得痛快,特别是汉*山。”


“是吧!珉锡也是这样觉得的吧!”坐在他旁边的金钟大兴奋的说,身边摆满了酒瓶子和小酒杯:“明明是我哥自己喝不得烈酒,硬是要说我的珍藏品不好喝…”


“咳咳…”他哥金俊勉不自然的咳了两声。



吴世勋在一边憋笑,捂着肚子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誒嘿嘿,哥…”金钟大僵硬的打了个招呼,然后迅速的转换话题:“这个!这个是金珉锡,今天在公园里中暑了,所以把他带回来了。珉锡,吴世勋你认识了,这是我哥。”


“您好~多亏了您弟弟,顺便为我这几日的叨扰说一声抱歉。”金珉锡站起来,向金俊勉伸出手。


“啊,您好。没事的,当成自己家舒适的住就行。”金俊勉连忙回握住金珉锡,越看越看,慢慢带着点迷惑。


怎么感觉这个人类这么眼熟呢?


金珉锡却像是个没事人一样笑着,似乎金俊勉一点温度也没有的手对他来说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一样。

 
 



金俊勉只是好奇金珉锡的人长什么样,了解过后,带着满脑子疑惑和吴世勋回到了楼上卧室。


金珉锡重新坐下来,拿着比利时某个修道院的啤酒瓶子慢慢端详着里面的液体,看着它流动,在这栋不知道多少年的古房子,是不是一有了电的出现就装上灯的餐厅里散发酒香。



“珉锡,你…”金钟大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的开口:“真的不怕吗?”



“怕什么?”金珉锡舔了舔下唇,然后抿住,亮晶晶的眼睛看着金钟大。


这样的美颜暴击让金钟大忍不住蜷缩了一下,脚指头不着痕迹地抓了抓地面,强装镇定,解释道:“你看啊,这栋房子里住了两个吸血鬼和一个狼人哦!在人类眼中,都是超自然的存在吧?”



“这倒是。”金珉锡认可的点点头,然后问到:“今晚我睡哪呢?”


言下之意,就是要在这里住下了。



“噢,跟我来吧。”



金钟大带着金珉锡上楼,走到一间客房前:“这间房间好像挺久没用过了,希望它还能住……”



没有人愿意睡在落了一层灰的床上吧?


金珉锡不动声色的退后了两步,同时对金钟大扯出一个微笑。


金钟大笑出商业化笑脸,对金珉锡点点头,说:“等我一下。”然后瞬移到每一间房间面前,打开门又瞬间合上,呵,一间比一间像鬼屋。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你可以睡我的房间…”金钟大带着歉意的说。



“那你呢?”金珉锡那漂亮的眼睛好像能看穿一切似的,整个表情又显得十分纯良。


“我?我没关系的,我可以睡沙发上,反正对我来说没区别。”金钟大连忙摆摆手,解释道。


“那怎么行,”金珉锡拉过金钟大的衣袖:“是想让我愧疚吗?你的床足够我们两个人一起睡了。”


“誒?”情窦初开的小吸血鬼金钟大脸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

 
 




这边,老屁股吸血鬼(不是)金俊勉就显得稳重很多了,那一根让事情变得明晰的线似乎近在眼前,但又像远在天边。他皱了皱眉,说。“世勋啊,我还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能有什么不对的啊,世界上那么多人呢,有一两个可以接受超自然现象的,很奇怪吗。”吴世勋扯了扯金俊勉的手,撒娇到:“哥~我困了。”


“哦,这就睡。”金俊勉顺手摸过吴世勋的耳朵,另一只手的食指轻轻一挥,卧室里的灯随之熄灭。

 
 



“不不不不不不不不不……”金钟大话都说不利索,开始结巴了起来:“吸…吸血鬼,不不不是要天天喝血的,的吧……”


“这样啊,”金珉锡像刚刚才知晓一样恍然大悟,解开的睡衣扣子也索性开在那里,留金钟大盯着他光洁的脖子心猿意马。


“你看吧,你在烈日下救了我,请我喝那么好喝的酒,还收留我。我想着,给你一点血当作感谢呢。”他漫不经心的说。


“没关系的…”金钟大说话似乎都没有经过脑子,手不自觉的抚上了金珉锡的颈部。那里的温度似乎只比自己的手的高一点点,但是跳动的血管似乎也在证明着这鲜活的生命。


“誒?不对吧?”金钟大皱眉:“我为什么能感觉得到你的心跳和体温?”

 



 

“我想起来了!”金俊勉突然坐了起来,把刚熟睡不久的吴世勋吓了一跳。


“想起什么啊…是想起还有哪家美术馆没有去打卡吗哥你真是的…”吴世勋在被子里面钻来钻去,到后面一个字都听不清了。


不过金俊勉难得没有理会他,急匆匆的下床穿上拖鞋,焦躁地在卧室里绕着床来回走着,嘴里还不停叨叨:“我就说,我就说。我怎么能有触觉呢,他怎么能对我眨眼呢…是这样啊,原来是这样……”


“啊~哥!”吴世勋爬起来,坐着床上气得抖被子。



“世勋啊,”金俊勉擒住吴世勋的肩膀,直视着他在黑暗中格外亮的眼睛,说:“世勋啊,金珉锡根本不是人类啊!”


“切,我以为多大事。”吴世勋拉着金俊勉的手,就要把他样床上带。



“他是精灵王啊!!!”



金俊勉的唇被吴世勋堵住,只有在内心里大喊。

 
 




“嗨呀,你感受不到才是不正常的呢~”金珉锡笑着打趣眼前的吸血鬼。


“为…为什么?”金钟大目瞪口呆。


“看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呀,小蝙蝠。”金珉锡叹了口气,表情却完全没有遗憾的样子,他用手指戳了戳金钟大的额头,叫出大概两百年没有说出口的名字:“我们倩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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